并向物流企业追偿 太保确认赔偿受损货物
【货运资讯】 编辑:互联网 日期:2013/3/17 5:51:41
昨日上午,太保产险广东分公司水险部总经理吴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已于近日将案件的理算确认书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发送至京石物流,只待京石物流提交权益转让书,即可正式理赔。
同时,吴先生向记者澄清说,该案长期未解决并非有意拖延,而是因为沟通没有达成一致。首先,京石物流货损检验时未通知太保和公估人参与,单方面将损坏开关柜运往清远检测,检测结果前后不一、缺乏依据导致沟通反复。
太保产险提供的证据表明,发货人最初索赔金额达31.24万元,基本上是全部更换了受影响部件,后经公估公司与京石物流、发货人多次协商,最终将货物的实际损失确定为14.75万元。
其次,京石物流在理赔过程中迟迟未提交索赔资料,导致理赔时效延长。吴先生表示,事后货主出具两份不同金额的检修和赔款证明,公估人对此提出异议,要求京石物流提供运单、事故证明、货物价值、损坏金额依据等索赔资料,但京石迟迟不予配合和提供索赔资料,直至2011年9月才陆续交来部分资料,包括两台受损机柜的维修成本核算明细。